談天說道 之 離婚肯定兩敗俱傷?

一對夫婦決定離婚,通常並不是突發事情,而是經過日積月累的考慮及調整適應,特別是結婚多年或有年幼子女需要照顧的人。因此,離婚一般會帶來負面的影響。根據婚姻輔導專家的意見指出,離婚會帶來下列害處:

一、創傷經歷:離婚是夫妻不和或互相不適應的結果,離婚後理應鬆一口氣,而現實卻是離婚的因由及過程往往留下很難磨滅的創傷及陰影;日後容易產生後遺症,例如不敢再婚。假若子女未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則會三敗俱傷。

二、哀傷感覺:離婚令夫妻分開,有如夫婦中一人離開世界,而事實上雙方仍然在生。假若雙方仍然居住在同一地區,須照顧子女或有共同朋友,便很難視如不見。

三、尷尬的關係:如果夫婦育有子女,特別是在成長階段的兒童,若要保持獲得父母照顧,離婚夫婦在相處上很容易產生矛盾。假若雙方家長或親友仍然有連繫,更會出現尷尬場面。

四、獨身的積怨:從二人世界變回獨身生活,往往不容易適應。此外,人離婚後多數會避免出席社交活動,因而與親友的關係逐漸疏離。在經濟或工作壓力之下,或有突發危機情況,很容易產生焦慮與憂鬱情緒。

五、權益鬥爭:由於夫妻兩人的經濟條件不同,很多時為資產分配、贍養費及子女撫養權產生糾紛,甚至鬧上法庭,互相敵對指責。

另一方面,離婚理論上是兩害取其輕的結果,不離婚可能會有更大傷害。假若處理得好,離婚也有其益處:

一、可休息一下:當離婚協議生效以後,昔日夫妻煩惱應告一段落。因此可以鬆弛一下,恢復元氣。的確有些人離婚後如釋重負,日子就像囚犯「放監」。

二、可自主生活:婚姻多少有束縛,離婚後會有一段自由自在的日子,應該可以做自己喜歡而以往沒有機會做的事,例如旅行或其他社交行為,包括結識異性。

三、可完成夢想:有些丈夫或妻子本來有很偉大的理想,但婚後因各種原因未能實現。離婚後,若沒有子女要照顧或其他沉重負擔,大可以實踐夢想,例如創業或進修。即使要成為單親家長,也可以專心照顧子女成才。

由此可見,離婚雖然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有時也是解決夫妻矛盾的方法。假若配偶有毒癮、賭癮、家暴等行為而不能改正,離婚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手段。不過,最好能夠一齊尋求專業輔導,冷靜地復和或分手,避免雙方成為仇人。此外,對於子女的照顧事宜不容忽視,否則會影響他們日後的心理及健康。

冷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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