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信箱~擔任調解員應具備甚麼心態?

人與人的爭議和嫌隙也許緣於一樁小事,但星星之火卻可以燎原。調解員猶如滅火員,若然在事件萌芽階段令火種熄滅,可以避免日後變成更負面的傷害,例如關係破裂,以致無法挽回。

作和平之子去使人和睦是調解員的心志,當有了基本的心態便要加上知識和技巧訓練,並且要視調解工作為事奉。

調解工作既是一門專業,也是一項事奉。作為調解員,我們便應當以服侍的心出發,付出我們的時間和精力。除了耐心聆聽、了解雙方,也同時幫助雙方協調和溝通;盡量優化調解會議的程序,好讓雙方能夠在保密、自願、自主的情況下達成雙贏的和解協議。雙方冰釋前嫌,修復關係,才算是完成作為「和平之子」的任務。

調解員需要在知識和技巧層面上接受訓練,例如:如何在會議的過程中掌握時間運用技巧;如何觀察及拿捏雙方的情緒狀態,以致能夠把握適當時機將雙方的距離拉近,達到求同存異的效果;如何促成雙方和解的機會和共同接受的方案;如何協助草擬和解協議書等等。如此種種工作畢竟只是基本功的起點,經驗是日積月累兼且多加練習,才能功多藝熟。若然調解員與調解雙方會面時,能夠耐心地聆聽他們表述事件發生的經過及各自的立場,以及所關注的議題,絕對有助分析及了解雙方爭議的問題的癥結,繼而能給予雙方精準且有效用的觀察結果。

除此以外,為調解雙方禱告是「和睦」的起點。我們要為雙方的「心」祈禱,若然他們願意包容、接納、原諒和寬恕,在調解會議過程中便會釋出更多善意和誠意,拉近雙方的距離,更容易修補雙方關係上的裂痕,解決爭議便事半功倍。要為自己禱告,祈求上主賜下智慧和能力,好讓我們能夠洞察雙方所爭拗的事件背後的意義和關注要點。因為我們起初所能看到的,只是事件的表面,只有鑒察人心的上主才知道雙方心底裡隱而未現的事實;又只有祂才懂得如何為那糾纏著雙方的心結鬆綁。如此,禱告便是使人「和睦」的終極鑰匙。

盼望有志投身調解工作的同道都蒙福,成為使人和睦的人,得稱為神的兒子。

平和 | 認可調解員

基督教調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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