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不要只關注自己的事,也要關注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4《環球聖經譯本》
文:趙嘉欣│施達基金會推廣拓展部主管
耶穌基督身為神子,卻願意放棄自己原有的尊貴身分及權力,取了奴僕的樣式,降生世上與人同等,這種犧牲是「愛」。莫說祂是神,生而為人的我們捫心自問,如要為他人捨棄自己與生俱來的權益,談何容易?
基督是愛與謙卑的榜樣
每當筆者讀到聖經腓立比書第二章,看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並以平民的身分住在人們中間,便會因為祂的愛及犧牲而感動。「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意念為你們的意念:他本有神的形象,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然有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神使他升為至高,賜給他那超越萬名之上的名,好讓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都因耶穌的名屈膝,並且萬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腓立比書2:5-11《環球聖經譯本》)

施達基金會(下稱「施達」)在尼泊爾其中一個事工夥伴機構是一個基督教的社區發展組織。這機構在2008年成立以來,致力幫助「達利特人」(Dalits)、貧窮人和其他被社會排斥的社會羣體,關心他們的基本需要,改善他們的生計;亦為達利特人和婦女爭取權益。當中有一位負責社區發展項目的同工,名叫Shiva;他效法基督,甘願服侍被人看不起的一羣人之餘,更願意為服侍對象而放棄自己於社會最高階層的身分和既得利益。

種姓制度帶來的歧視
尼泊爾承襲印度文化的種姓制度(Caste system),這制度將人分成4類;而各種姓又衍生出不同的「亞種姓」。種姓制度是世代相傳,職業亦因種姓而世襲,種姓之間互不通婚。尼泊爾人的姓氏反映了種姓的高低和職業的分別,因此種姓制度對尼泊爾人的婚姻、職業、社交等各生活範疇有深遠的影響。然而,有一類尼泊爾人直接被排除於4類種姓之外,就是被稱為「賤民」的達利特人(意謂「不可接觸者」)。他們的社會地位是最低的,受人歧視,只能從事最「低等」的職業。
縱然尼泊爾在1990年通過憲法,把種姓歧視和賤民制度定為非法,並於2011年頒布《種姓歧視和賤民(罪行和處罰)法》(the Caste-Based Discrimination and Untouchability (Offense and Punishment) Act),禁止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基於種姓制度的歧視。可惜,違法者大多不受懲罰,歧視問題仍然持續。
為達利特人放下自身權益
Shiva屬於Brahmin,即是最高階種姓階層,但他認為人生而平等;他認識的上主深愛所有人,各人在主的國度裡不分貴賤。因為這信念,他在大學畢業後,先投身於一個促進尼泊爾達利特人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工作。其後,他獲得獎學金,隻身前來香港大學修讀有關人權的課程。完成課程後,他深深被「施達」的夥伴機構的理念吸引,一直想加入該機構事奉。可惜,當時該機構未有空缺;他也繼續參與推動達利特人權益的工作。在2018年,他加入現職機構,幫助被歧視的達利特人,為這弱勢羣體爭取權益,希望打破將人與人分隔的種姓制度,維護每個人應有的尊嚴。
不過,Shiva的家人並不欣賞他對別人的愛心,反而嫌棄Shiva與達利特人一同工作,又為達利特人謀福利。Shiva因為與「不可接觸者」接觸、同行,加上他的家人信奉印度教,很重視種姓制度,他的家人開始在每一項家庭事務中排斥他。他父母有一定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Shiva有資格與他兩位兄弟平分父母的財產。但是,父母卻拒絕把財產分給他,不將他當作家人,因為他為達利特人及其他弱勢羣體爭取權益。以他的背景、學歷,本可讓他擁有很多尼泊爾人憧憬的美好生活。他卻選擇跟隨耶穌基督的腳蹤,與社會上被稱為「不可接觸者的罪人」這邊緣羣體交往,不惜被親人厭惡。
讓他們如我們一樣有尊嚴
感恩Shiva沒有因別人棄絕他而放棄從上主而來的召命。「施達」的同工於2022年12月到尼泊爾探訪Shiva所服侍的機構及「施達」項目資助的受助者,Shiva分享了他的心聲:「由於各種形式的歧視,尼泊爾人正在遭受痛苦。因為種姓制度是不人道的行為,所以他們都很痛苦……我想幫助他們走出長期的創傷。」他希望大眾可以聆聽他的心聲,回應他的呼籲。
腓立比書第二章4節說:「人人都不要只關注自己的事,也要關注別人的事。」你願意支持我們,一同幫助貧困人,讓他們如我們一樣,過有尊嚴的生活嗎?施達基金會是一個基督教救援及發展機構,持守「藉教會、經教會、扶貧濟困」原則,與全球基督徒攜手,在基督裡共同建立公義、仁愛的世界。在2021至22年度,「施達」於全球16個國家及地區,與43間基督教機構及教會夥伴攜手,推行78個救援及發展項目,包括17個新發展項目,接近102萬人次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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