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壓力焦慮 之 壓力與壓力相關精神障礙

「壓力」對一般人來說,是指一些帶來挑戰、威脅或危險並已經發生(或將會發生)的事情,例如交通意外、創傷、法律糾紛、離婚、失業等等。這些事情雖然大部分是負面的狀況,但有時也可以是中性(例如考試、演講),甚至是正向的情況(例如升級或者轉換成大屋等)。某一些人對於這些事情完全不當一回事,或者毫不在乎,沒有感覺到壓力。

不同的人因為不同的內在或外在(先天或後天)因素,對於相同的壓力來源可能產生各種不同程度的反應。因此,有心理學的分析把這些特別事故指為一種潛在的「壓力製造者」,直至當事人感覺到不安的時候才算得上「有壓力」。假若當事人因為不安的感受而出現過分反應,產生生理或心理上的問題,例如心跳、冒汗、焦慮、恐慌等,影響了他們的健康及社會功能,則可算是患上了「壓力相關的精神障礙」。

參考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最新出版的《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的介紹,當中指出有一類疾病因為壓力而形成,稱為「創傷及壓力相關障礙」(Trauma-  and Stressor- Related Disorders)。在手冊之中,把這類疾病細分為以下六點:

一、反應性依戀障礙(Reactive Attachment Disorder)

二、脫抑制性社交參與障礙(Disinhibited Social Engagement Disorder)

三、創傷後壓力綜合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四、急性壓力障礙(Acute Stress Disorder)

五、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

六、其他指定或非指定創傷及壓力相關障礙(Other Specified / Unspecified Trauma- and Stress-  Related Disorder)

關於上述分類,曾經有人質疑應否加入「慢性壓力障礙」(Chronic Stress Disorder)或其他特殊障礙。事實上,世界衞生組織的《國際分類診斷》(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is Diseases)新版本(ICD-11)加上了「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綜合症」(Complex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及「延長哀傷障礙」(Prolonged Grief Disorder)。

上述「創傷及壓力相關障礙」分類首兩項通常發生在兒童身上。由此可見,壓力不分年齡、性別、種族,能夠帶給人很多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只是以不同形式表達出來,可以是從急性延長至慢性,也可以是簡單或者複雜。在臨床上這類疾病比其他重性精神障礙較容易被人忽略,特別是輕微或早發病的時候;故此,在這方面的公眾精神健康教育便顯得相當重要。另外,醫生診斷之時若能清楚問症及斷症,則可以及早找出根源而加以處理,及時對症下藥,讓病患者消除壓力而痊癒,並且可以減少復發的機會。除此之外,不少壓力源於人際關係及社會環境,很多時也需要社工幫忙,以及親友支持。

「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裡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點擊了解詳情及報名:https://tdww.org.hk/2025/09/01/青少年漩渦中呼喊,你真的聽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