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 之 「共親職」的必要性和荒謬

「要知道,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環球聖經譯本》

文:吳敬宗牧師│風雨同路人基督教單親家庭事工社區及項目發展主任

夫婦離異難合作

要培育子女成長,除了投入金錢,還要夫婦二人同心攜手、投入大量心力,才能成功。因此,教養孩童之事在一般家庭都容易產生張力。對離異家庭來說,更是難上加難的挑戰。做不成夫婦有很多原因、很多故事,既然兩人已選擇放棄,試問又如何在雙方都互不相讓的教養問題上合作呢?事實上,不少導致夫婦衝突的導火線正正是雙方在教養下一代的想法南轅北轍。在導致關係破裂的點上,要求雙方合作,這本身已是十分荒謬。不過,縱使荒謬難行,也不能否認下一代的成長脫離不了上一代的合作和努力。如何在這荒謬又必要的矛盾上突破?便是當下有子女的離異家庭最頭痛的問題。

一對夫婦因各樣原因未能一起走下去,為減少不必要的持續傷害,一般會選擇離婚。假如他們沒有子女,分開便分開,要處理的事項也只是一些共同擁有的資產;而資產縱使複雜也不過是物品,分好了便完結。唯獨是子女不一樣,培育子女是夫婦二人要持續共同承擔的責任,直到子女18歲成年或大學畢業。換言之,假如父母在子女4歲離婚,雙方要在子女問題上繼續糾纏多十四年以上。試想想,一對連見面都不想的離異夫婦仍要被迫在一些沒有對錯的倫理問題上溝通,弄不好絕對是「戰火重燃」的困局。

不能推卻道德責任

須知道,一對夫婦關係縱使很惡劣,但為了攞脫對方,在離婚過程中,還有很大誘因令他們作出讓步和妥協。不過,他們最想要的離婚令一旦到手,任何妥協、一人讓一步的期望便會瞬即歸零。因此,要求離婚後的夫婦再度協作,絕對是寸步不讓的殺戮戰場。縱使如此,為了孩子成長的福祉,近年推行了「共親職」(co-parenting)教育。期望可以幫助不再是丈夫和妻子的離異夫婦,以「孩子父母」的永恆身分和視角,在孩子的成長路上好好合作。

研究顯示,父母之間的合作對子女的成長和發展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共同撫養子女可以讓子女持續感受到父母的支持和關愛,並且可以幫助他們建立穩固的情感基礎。此外,父母之間的合作也可以減少子女在父母離婚過程中所承受的壓力和困擾,讓子女能夠容易一些適應新的家庭環境及轉變。某程度上,這是父母選擇離婚之後,不能推卻的道德責任。

子女成長需要大於情結

因此,儘管共親職可能帶來挑戰和困難,但從「必要性」角度來看,這種合作對子女的成長和發展至為重要。父母應該努力克服溝通上的困難,以子女的利益為重,共同合作撫養子女。通過溝通、尊重和合作,離異後的父母可以共同創造一個穩定和支持的環境,讓子女健康成長。因此,共親職期望夫婦分手後繼續合作,或許「荒謬」,但從子女成長的需要角度來看,這種合作還是父母不可或缺的重任。

有見及此,「風雨同路人」致力以全人關顧的觀念結集信仰及社會資源,用兩至三年時間與離異家庭同行,陪伴他們走出陰霾。因為我們相信,道理上離異夫婦不是不知道共親職的重要性,問題是如何在負向情緒滿滿、愛恨交織底下,實踐共親職的理念。偏偏情緒這回事不單是頭腦上的認知或技巧上的運用,不能五時三刻便可以解決或處理妥當;而是需要長期、穩定地疏理,一步步解開當事人內心的糾結,並且需時療癒傷痛,才能令離異雙方在親職之上重新發揮功能;共親職就相對容易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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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道 之 「分」後共親職小錦囊

「要彼此善待,心存憐憫,互相饒恕,就像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第四章32節《環球聖經譯本》)

文:馮小珏姑娘
風雨同路人基督教單親家庭事工創辦人及總幹事

離婚本身已經是不容易的決定,分開後還要持續合作,做好「共親職」(父母共同分擔照顧、教養孩子的責任,組成親職同盟)這回事就更難。很多人覺得既然分開,就不想前夫/前妻再來擾亂自己的生活;可是礙於子女的需要或法律規定,又不得不合作,感覺相當困惱、無奈。有時「分」後是另一個戰場的開始及延續,子女夾在其中所受的傷害可能遠比父母離婚的決定來得更加深遠。

風雨同路人藉著與離異家庭同行的經驗,嘗試整理出一些離異家長在協作過程中經常發問的問題,以及一些我們提出的建議:

1. 當一位家長覺得似乎只得自己在努力減低分開後對子女做成的創傷,而前度卻不願意合作,甚至消聲匿跡。怎麼辦?那位家長該如何調整心態?

答:從肯努力的家長一方先做起。透過風雨同路人的「牧養離異家庭長大的成年子女項目」,我們聽到很多成年子女在回顧成長歷程之時,往往覺得父母離異後,不同住的家長會漸漸消失在他們的生命和生活裡;同住的家長很多時因內心情緒起伏,或忙於處理家務及賺錢糊口(有些人甚至用「過度忙碌」作藉口)去逃避傷痛和問題。結果父或母同樣在子女成長中缺席,加深了子女的傷痛和長遠影響。

離異家長感到辛苦的情況是離婚後,依然期望對方跟未離婚之前一樣配合去達成共親職。家庭結構既然改變了,就不要再以過往雙親或夫婦模式去期望對方能做甚麼事配合自己的安排。若對方能配合當然好,當對方不願意配合時,就會讓一方容易失去平衡點。因為子女每一個活動和生活日常的照顧,我們都將焦點放在要拉扯對方來配合,做起來發現更多阻礙,衝突自然多,情緒也會隨之而來。問題是在婚姻裡,夫婦已無法溝通、配合和協調;離婚後,會變得更加困難,甚至沒有可能。子女會因此得不到足夠的關注。

用一個例子,如果我的手臂要被強行截肢,我確實無法再如從前般照顧自己、料理家務,所以我要找方法用我仍有的資源,甚至義肢來幫我重新適應如何應對生活日常。當我將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好好照顧自己,尋求專業輔導,幫助自己疏理情緒、療傷和展望未來。同樣,我們也學著適應和安頓新生活和秩序,以及新的家庭結構和關係,然後才能有足夠空間關心子女的生活日常、情感和成長需要。

2. 「分」後如何協作?

答:與前度協作,猶如家校合作的概念。作為家長,有時未必認同子女學校的教育理念和文化,甚至質疑個別老師的教學方式;但我們依然送孩子去學校學習,參加家長會,督促孩子尊敬師長,做功課、勤力溫書等等。面對老師,我們總會尊重;即使不認同,也會先聆聽和禮貌地回應。與前配偶合作照顧小孩也可如此。離婚後,我們要學習接受子女從此要接受兩套不同的生活理念、模式、習慣、價值觀、做事方法等,但都是在祝福、幫助子女學習和成長。在這大前提下,前配偶願意合作當然最好,即使不願意合作,我們依然可以發揮作為家長的角色和功能,讓子女相對地健康成長。

3. 子女需要一個好模範去參照,好去成長、學習,以至保護自己。如果爸爸的角色負面消極,不負責任,怎麼辦?

答:男女性別差異會影響共親職。有認識的單親爸爸,大部分即使離婚,依然想盡他們所能做好爸爸的角色。不過情感上、人際關係上,他們比女性弱;作為單親媽媽,不應期望過高,以前前夫在婚姻裡仗賴你。離婚了,忽然要他們自主自決,對他們來說很陌生,不知如何應對,不是不想做。我們要調校自己的期望,盡量避免因對方讓自己失望,便減少子女與爸爸見面時間,子女成長很需要爸爸角色。對於那些不負責任、失踪的爸爸,媽媽要想想如何幫助子女在成長路上找「補充劑」。例如尋找健康的男性或師長角色陪伴子女成長,並不是要隨便找位男士作子女後父;爸爸亦不要隨便找個女伴填補傷口和孤單感。在再婚課題上,若處理不好,問題只會變得更複雜,讓子女和自己承受更大的傷害。

因此,如果我們能夠早早將焦點放在自己身上,照顧好自己,讓自己能早一點從傷痛和陰霾中走出來;父母健康,子女自然能夠健康成長。但父母要知道,要一個小孩成為出色的人才,父母要加力給他,學校也要加力,甚至離異夫妻願意合力幫助子女;但不一定代表子女就能成功獲科科五星星,子女自己也有責任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特別是成年以後。所以作家長只能夠盡力做好本份,其餘的事交給天父。

4. 離婚後,我可以如何走出陰霾,陪伴子女成長,重新成為他們的情感支柱?

答:離婚後,一定要釐清責任;是對方的錯誤,便將責任歸回給他/她;但個人都要覺察自己的責任,就算只是1%。離婚之後,我們如何選擇生活及餘生要走的路,我們必須承擔責任。例如我有沒有選擇照顧好自己和孩子?是選擇開心過活,還是選擇生活在苦澀裡?我們選擇下半生該如何過?我們如何選擇下一段婚姻,抑或隨便愛,盲目走進關係,忘記了解清楚對方為人是否適合自己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的選擇。即使原生家庭沒有好模範,我們仍然可以學習;並要知道凡事只能盡力,沒有百分百完美。盡力了就要肯定自己、欣賞自己;挫敗了,就重頭來過,在錯誤中學習,沒大不了。

人生路上或許會不斷跌倒,會很艱難,但不是不可以嘗試。我相信子女會見到,天父也會見到;或許仍然有遺憾,但是一定會美麗。相信你已盡力做到最好,是否再有進步空間,通常是走過那條路才知道如何能做得更好。篇幅所限,以上只記載了部分共親職的錦囊。希望能夠幫助離異家長與前度照顧子女時有多一點了解,希望日後有更多機會分享這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