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人生:家庭從戰場到和好的改變

在個案工作之中,我常常看到父母與兒女之間那些痛苦的愛恨糾纏。本來彼此深愛的關係,夾雜著很多恨意,令大好的家庭成為了混亂的戰場。

最常見是父母婚姻不和,便把孩子拉進爭執鬥爭之中,要讓孩子看到配偶是多麼壞和不濟。孩子夾在父母中間,既不想傷害母親,又不想傷害父親,怎麼辦呢?於是,明明與母親親近,暗地裡與父親友好。更難搞是母親口不對心,口裡說他是孩子的父親,孩子應該對他好。實際上,她卻感到被背叛,對孩子沉默冷淡起來。

另一種情況是父母很想改變孩子,要他們成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樣子。例如自己做不到醫生,就想孩子做醫生。其實父母不是不喜歡孩子本身的模樣,而是不喜歡他們自己的模樣,很怕孩子像自己。若孩子做不到他們理想的標準,便責備孩子,其實他們也不是真要責備孩子,只是在責備自己。他們逃避責備自己,實際上他們是在逃避自己的父母,因為他們自己也是不合符父母理想標準的孩子。他們內心有一份深藏的悲傷,不知不覺中便如此對待自己的孩子,很想強行改變他們,其實是在為自己「不達標」而哀傷。

我們都是神創造、獨特又寶貴的人,祂看祂所造的我們都是美好的。孩子擁有的特質也是神所賜,即使父母覺得不好,也總有美好一面,舉例說:孩子坐不定,時常說話走動,那是他很活潑、對事物很好奇。父母可以幫助他們正面地看自己,幫助他們發揮自己的優點。同時,父母也要學習正面看自己,才容易看到孩子的好。

若父母認為兒女和配偶「不達標」,我們每個人在神眼中豈不是更加「不達標」?因為我們都有罪,我們有自私、自我、怨恨、嬲怒等等罪性,但主沒有看我們不好,相反祂以恩慈和憐憫待我們,以愛改造我們的生命。若父母想改變兒女,首先也要承認自己有錯誤和缺憾;兒女也有他們的優點和缺點,這是他們的特質。父母要接受不可以改變的,忍耐等待將來才可以改變的事,須明白成長和轉變從來都是一個過程。我們是神所愛的人,神也像父母一樣盼著我們更新和改變。靠著祂的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我們可以與神和好,成為神無瑕疵的兒女;繼而與我們自己的兒女和好。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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