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一)

場景四十六:Second Opinion (第二意見)

倘若病人對醫生A的做法產生疑問,繼而向醫生B尋求第二意見,假如醫生B指出醫生A做法不善之處,這樣做的話在道德上有問題嗎?

(1) 醫生B當然絕對有權不同意醫生A的意見。如果只能同意,又何需尋求第二意見。

(2) 醫生B只要是從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在道德上應無問題。

(3) 為了審慎起見,醫生B可以在表達意見之前先和醫生A討論一下。不過,在道德上醫生B並不一定需要如此做。

場景四十七:Stock Buying (購入藥廠股份)

在臨床診治的工作裡,醫生會處方不同藥廠製造的藥物。倘若醫生購入其中一間藥廠的股票,這樣會產生利益衝突嗎?

(1) 假如醫生只是單單在自己的病人開藥,對個別藥廠的股價應無影響,因此並不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

(2) 但是假如醫生是醫院/醫管局/衞生署負責批核藥物的委員會成員,有權批准藥廠A的藥而否決藥廠B的同類藥,那麼倘若該醫生購入藥廠A的股份的話,就可能牽涉利益衝突的嫌疑,應盡量避免。

場景四十八:Taping of a Session (對治療進行錄音)

在臨床診治的工作裡,醫療人員在病人不知情下進行錄音,這樣做在道德上可以嗎?

(1) 這樣做不符合「病人自主」和「病人私隱」的原則,因此並不合適。

(2) 倘若病人有自主能力,我們應先獲得他的「知情同意」。

(3) 倘若病人沒有自主能力,我們應先獲得他的家人的「知情同意」。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