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雄與小燕剛剛慶祝結婚七週年,相愛的二人育有一對子女,是教會弟兄姊妹眼中的家庭典範。但私底下,夫婦二人卻是有苦說不清,教會事奉與金錢奉獻常成爭吵的根源。原來,性格文靜的志雄生於貧窮的家庭,素來生活簡樸節儉;而外向活潑的小燕卻來自中產家庭,生活無憂無慮,從來不用擔心起居飲食。他倆乃大學同學,拍拖期間,志雄隨小燕上教會,結婚前更願意受浸加入這間小燕的母會。
小燕在教會也十分熱心事奉服侍,由擔任詩班指揮到探訪、佈道會,每天忙忙碌碌,這也是教會上下視這家庭為典範的主因。而勤奮的志雄加入教會後,雖然工作忙碌,有時連星期天也要加班,經常缺席主日崇拜,但他對教會卻是非常忠心,聽從主的教導作出什一奉獻。可是,小燕不滿志雄在什一奉獻的計算方法,指以扣稅及其他公積金等使費後的入息計算不好,應該用每月薪金全數計算才是真正的忠心,此舉令志雄感到困惑和無奈。志雄對小燕的事奉也有不滿,指她忙於教會的事務甚於家事,令他在繁忙之中連家務也要兼顧!漸漸地,這對夫妻之間的張力愈趨嚴重,他們最後不得不向筆者求助!
其實,類似的問題常在基督徒夫婦身上出現,尤其是夫妻忙於單方或雙向在教會事奉,陷於疲於奔命之時,會嚴重地影響夫婦及家庭的生活與關係。教會事奉本身當然是崇高與滿有意義,夫妻熱心事奉原是好事,但當事奉破壞夫婦與家庭,這肯定不是神的原意。當夫婦單方或雙向投入事奉(或任何一樣佔用我們時間的東西),必要維持一定的界線與限度,免得疲勞過度而犧牲了二人親密和睦之關係,並忽略愛護家庭的天職。而且基督徒要分辨愛神與愛事奉,因事奉神是愛神其中的一種表現而不是全部,若不小心,「事奉」本身甚至可以成為「事務」,失去原初為愛神而作之意義,此點由聖經故事中的馬大為服侍耶穌而疲憊不堪可見(参路加福音10:38-42)。我常在教會鼓勵弟兄姊妹,在事奉上要分工合作、各盡其職,選擇焦點某一個項目,不要樣樣都参與,這些大家都要謹記!
至於金錢奉獻重點,是以感恩為祭,要出自甘心樂意,不能勉强;各人要憑自己信心的程度作出奉獻。其實,什一奉獻乃舊約神治時代以色列人奉獻的指引(什一奉獻也有三種,在此不詳述)。雖然在今天的經濟體系中制度已大大不同,但以上的大原則卻是不變,故此不要過分堅持計較,否則任何一方都可能有「律法主義」之嫌,失去甘心樂意、感恩作奉獻之真正意義!以此互勉!
「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他若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事 神,又服事金錢。」〈馬太福音6﹕24〉
李耀全牧師/博士
資深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現任加拿大列治文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