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家庭》A Doll’s House是十九世紀挪威著名劇作家易卜生(Henrik Ibsen)在1879年寫下的代表作。由於他尖銳地批評當時的婚姻模式,出版後引起很大的社會爭議。
故事的女主角娜拉(Nora)跟丈夫托伐(Torvald)在傳統的婚姻下生活,扮演著一個頭腦簡單的可愛妻子和三個孩子的母親。她的寡婦老友絲蒂娜(Kristine)取笑她像一個孩子般被寵壞。其實她為了丈夫,甘願冒父親的名騙取銀行一筆款項;因此遭到一名銀行職員勒索。計劃失敗後,她把自己的犯罪行為寫出來告知丈夫托伐。托伐知悉實情後,不但沒有感激妻子的犧牲,反而批評她不配作妻子。幸而她透過絲蒂娜解決了問題,托伐此時就反口說非常喜愛她。娜拉就此醒覺丈夫並不是真心愛她,只是把她當作玩具般操控。因此,她決定離開這個家庭,不再依賴丈夫,要去過獨立的生活。
不過,娜拉拋夫棄子的行為在當時歐洲社會引來很多非議,以致這劇作上演的時候經歷不少困難。在1973年,這劇作被荷里活改編,拍成電影,由著名女權主義演員珍芳達(Jane Fonda)主演;也引起相當大的社會迴響,特別是能幹的女性在家庭中之地位受關注。
現實生活裡,有不少婚姻中的夫婦也好像是生活在這種傀儡關係之中,身份角色並不對等,甚至各懷鬼胎(動機)、同床異夢。有一些妻子就好像絲蒂娜的評語,結婚後仍然是一個孩子,需要丈夫溺愛,而不會成熟起來。同樣原理,也有一些丈夫把妻子當作「玩偶」,用來解悶;或者當作「花瓶」作為美麗的點綴,甚至向他人炫耀。
舊約聖經以斯帖記中,描寫以斯帖(Esther)隱藏猶太裔身份,被選入宮服侍苦悶的波斯王。憑著她的美貌及與宮廷太監的良好人際關係,她終於被選為王后(第二章)。表面上,她好像生活在一間「玩具屋」(doll’s house)之中,她卻憑著信心來發揮智慧,冒死覲見波斯王,並使王另外發召諭(第七章);她因此拯救了猶太人,逃過滅族的危機,並且把主謀惡人處以死刑(第八章)。這事蹟成為歷史佳話,為紀念事件,確立了以色列「普珥節」(Purim)慶典(第九章),直至今天!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