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2歲的何先生與44歲第二任的太太結婚三年(第一任太太數年前不幸車禍身亡),恩愛相處,並期望生育,但自然要面對高齡產婦懷孕的危險!何先生夫婦二人首先在網上找有關資料,再而求助婦科醫生等,以求成功懷孕。作為專業的人士,何先生和太太掌握了各樣的知識,但卻逃避不了「高齡產婦」的憂慮。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上期我們已指出,35歲或以上懷孕的女性便算是高齡孕婦,當孕婦的年齡愈大,對於自身及胎兒的健康風險便愈高。相信最令父母擔心的是胎兒的健康問題,尤其是遺傳疾病如唐氏綜合症。孕婦的年齡愈高,胎兒出現唐氏綜合症的機率便愈高(如:25歲孕婦的機率是少於0.1%,而45歲則是3.3% )(資料:National Down Syndrome Society)。唐氏綜合症是一種遺傳疾病,可惜現時並沒有效的治療方法,故此高齡懷孕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何先生夫婦亦該知道,在早期懷孕期間可準確地診斷出胎兒是否患上唐氏綜合症,若胎兒真的有唐氏综合症,墮胎是一個考慮。但在道德倫理上,墮胎是否恰當呢?何先生夫婦是基督徒,若神真的賜予何太懷孕,相信他們可能會不作胎兒檢測,因為無論結果如何、孩子健康與否,即使不幸懷上唐氏綜合症的嬰孩,他們仍會用愛心去照顧。故此,何先生夫婦需要重點考慮的不該是高齡產婦懷孕的風險(因風險是一定有的)的問題,乃是若胎兒真的有缺陷,明知是不健全的孩子,他們是否有能力或願意承擔起養育他/她的問題。實際上,這也不單是愛心或信心的問題,他們夫婦二人現已四、五十歲,若生下唐氏綜合症的孩子,當夫婦倆踏入老年時,十多歲的孩子仍需要近身的照顧呀!他們夫婦能否長期承擔這沉重的責任?
話雖如此﹕在神豈有難成的事?何先生和太太三思該以順服的心安然交託給我們生命的主,服在神的主權之下。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腹中的胎兒是他的賞賜。」〈詩127﹕3〉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