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法、理、情」之 預設醫療指示

Senior Taiwanese couple working at home「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特別是人到中年以後,發覺體力大不如前,身邊也有不少的親友相繼離世,他們不得不正視這個現實。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不單只想處理「死」後(包括財產分配)的事情,而且開始留意「老」和「病」的問題。

在之前關於「安樂死」一文中提及過,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06年8月所發表的「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指示報告書」,作出指示的人可在自己的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決定的時候,為自己簽訂預設醫療指示,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所希望接受的健康護理形式。基本上,預設醫療指示是指末期病人可選擇拒絕接受無效的維生治療,而只接受紓緩治療。由於不少的維生治療包括心肺復甦都有一定的入侵性,該治療可能不但不能逆轉病人的病情,反而會延長病者的死亡過程,增加病者的痛苦和傷害。相反,紓緩治療旨在減輕的痛楚和紓緩不適,讓病人可在有尊嚴的情況下自然死亡。

預設醫療指示雖然並不等同安樂死,但在醫學、道德和信仰的角度仍有一定的爭議,亦有很多的細節需詳加釐清。食物及衞生局曾於2009年12月發表有關的諮詢文件,期望政府能就此事宜繼續進行正式及全面的討論並開展立法程序。

除了為末期的病情作出指示外,病者如發覺自己的病情可能有趨向嚴重的跡象時,病者可與醫護人員及家人一同商討預設照顧計劃,為自己未來的醫療照顧預先表達意見及作出決定。在外國(包括美國和台灣等地方),病者亦可委託一位自己所信任並了解自己意願的親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在病者日後面對醫療抉擇時,由代理人進行意願書簽署或其他抉擇。

到陳先生的個案,相信他妻子離世一事對他的身心靈都有很大的打擊,而他考慮安排預設醫療指示,以避免女兒承受太大的壓力,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是,由於陳先生年紀不算很大,期望他能積極求醫,處理他抑鬱的症狀,並盡快擺脫負面情緒。

縱然死亡是一個不能改變的現實,但我們必須緊記﹕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著眼於死亡,而是要我們積極面對和活出祂賜給我們豐盛的生命。相信陳先生往後仍有很多有意義和難忘的經歷啊!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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